使用条款

感谢各位顾客访问RAWQUEST官方网站。非常高兴能够通过本网站为各位提供各类信息。下面为大家介绍使用该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过程中的法律限制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在使用韩国狮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网站所提供的网络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过程中,就网站和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进行规定,以保护顾客的权益。


第二条(术语定义)
1. “网站”是指可以确认与公司为会员所提供服务相关的各类信息和使用详情的网站。
2. “会员”是指访问公司服务,根据条款签订使用合同并使用公司所提供服务的顾客。
3. “ID”是指为识别会员并确保会员使用服务而由会员创建、公司批准的文字与数字的组合。
4. “密码”是指为保护会员的机密信息而由会员亲自设置的文字和数字的组合。


第三条(条款的明示与修订)
1. 条款的通知及变更事项通过公司指定网站(www.lionkorea.co.kr)进行通知。本条款内容通过在服务页面公告或以邮件等方式通知会员后方可产生效力。
2. 公司在有合理事由的情况下有权修改本条款。条款变更后,应使用与第一项规定相同的方式通知会员,方可产生效力。与会员权利或义务等有关的重要修订内容至少应在实施日前1周进行通知。
3. 对本条款修订内容有异议的会员有权注销会员或提出异议。截至修订条款生效日,若未注销会员或未单独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修改后的条款。
4. 本条款未规定事项和本条款解释相关内容遵循政府制定的《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方针及相关法令》或商业惯例。


第四条(服务使用合同)
1. 使用者同意条款内容并注册会员后,公司批准该申请即可成立使用合同。
2. 发生下列各号情况时,公司有权拒绝批准使用申请:
1)使用非本人实名申请使用的情况
2)使用他人名义申请使用的情况
3)申请使用时,在必要信息栏填写虚假信息进行申请的情况
4)经判断,明确认为有可能影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
5)其他未满足公司规定的使用申请条件的情况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注销会员及丧失资格等)
1. 会员有权随时向公司要求解除条款、注销会员资格。收到请求后,公司应立即进行会员注销处理。
2. 会员出现下列各号情况时,公司有权限制、停止、取消会员资格:
- 申请注册时登记虚假内容的情况
- 妨碍他人使用服务或因盗用信息等而威胁电子商务交易秩序的情况
- 故意妨碍服务运营的情况
- 散布可能导致信息通信设备误操作或信息销毁等的电脑病毒程序的情况
- 利用信息通信设备的误操作、错误现象等,以非正常方式使用服务的情况
- 以不正当方式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用户ID及密码的情况
- 在未事前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复制、流通或以商业目的使用通过使用公司服务信息获取的信息的情况
- 利用服务进行法令或本条款禁止、违反行为的情况
- 做出有损他人名誉或不益行为的情况
- 以妨碍稳定服务运营为目的,大量发送信息或发送广告信息的情况
- 侵害公司、其他会员或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
- 收到信息通信道德委员会等外部机关的整改要求,或因涉及非法选举运动而收到选举权利委员会的正式解释要求的情况
- 会员在网站和公告栏上传淫秽内容或发布淫秽网站链接的情况
- 包括本条款在内,违反其他公司规定使用条件及相关法令的情况
3. 公司取消会员资格时,将注销会员登记。对于这种情况,公司应通知会员,在注销会员登记前赋予至少30天以上的辩解机会。


第六条(会员相关通知)
1. 公司可通过会员提前与公司约定的指定电子邮箱地址及注册登记信息中的署名方式发送会员相关通知。
2. 在发布不特定多数会员相关通知时,公司可使用在线上服务公告栏公布相应通知1周以上代替个别通知。但是,会给会员本人交易带来重大影响的事项,应个别通知。


第七条(公司的义务)
1. 公司在未事前征得会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他人公开或发行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会员个人信息。但是,以下各号情况属于例外:
- 国家机关依据《电子通信事业法》等法律规定提出要求的情况
- 用于犯罪搜查或信息通信道德委员会提出要求的情况
- 依据其他相关法令规定流程提出要求的情况
2. 在第一项范围内,公司有权就业务相关内容,编写使用与会员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有关的统计资料,并可以通过服务发送会员的电脑cookie。在这种情况下,会员有权通过变更电脑浏览器设置拒绝接收cookie或对接收cookie发出警报。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1. 会员使用服务时,不得做出下列行为:
- 以不正当方式使用其他会员ID的行为
- 在未事前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以会员使用目的以外的目的复制通过服务所得信息,或通过修改、出版及发送等方式使用或向他人提供相应信息的行为
- 侵害公司的著作权或他人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行为
- 上传、公开或向他人散布有悖公司政策、公序良俗的信息、文字、图片等行为
- 经客观判断与犯罪有关的行为
- 其他违反相关法令的行为
2. 会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令,以及本条款规定之事项、服务使用指南及注意事项。
3. 会员应遵守公司按内容在服务通知事项公布或单独通知的限制使用事项。
4. 会员在未事前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利用服务进行任何营利行为。


第九条(提供信息)
公司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信邮递等方式向会员提供与会员使用服务有关的各类信息,如公司的品牌商品、相关品牌网站、卖场信息、活动等。会员无意接收此类信息时,可在申请注册菜单和修改会员信息菜单设置拒绝接收信息。


第十条(与广告商之间的交易)
对于本服务发布或通过本服务展示的广告商促销活动,会员因参与、通信或交易导致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会员的帖子)
对于会员通过本服务上传、刊登的内容,以及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发送的内容,本公司概不负责。经判断属于下列各号情况时,公司有权在未事前通知的情况下删除相应内容:
以不正当方式使用其他会员ID的行为
在未事前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以会员使用目的以外的目的复制通过服务所得信息,或通过修改、出版及发送等方式使用或向他人提供相应信息的行为
侵害公司的著作权或他人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行为
上传、公开或向他人散布有悖公司政策、公序良俗的信息、文字、图片等行为
经客观判断与犯罪有关的行为
其他违反相关法令的行为


第十二条(帖子相关权利及责任)
1. 公司制作的著作物相关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2. 会员经使用公司服务获取的信息中,对于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的信息,会员不得在未事前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复制、发送、出版、发行、播放等其他方法进行营利行为或向第三方使用。
3. 公司使用著作权归会员所有的信息时,应依照约定通知相应会员。
4. 会员上传的著作物侵害公司或第三方权利,或经合理判断认为有伤公序良俗时,公司有权删除相应内容并通知会员。


第十三条(咨询公告栏)
1. 咨询相关回复内容为基于各专家知识基础的主观式答复。不代表公司意见。
2. 为适当答复会员申请的咨询,各专家有权参考咨询内容和答复。
3. 在服务中进行的咨询内容可在删除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后,部分用于学术活动、印刷品等著作活动、FAQ等服务内容。
4. 申请下列咨询时,有可能无法提供咨询服务:
- 反复申请相同咨询内容的情况
- 使用有悖常识的表达申请咨询的情况
- 申请要求诊断名称的咨询的情况
- 对治疗费、检查费、药品价格等申请咨询的情况
- 其他经公司判断认为不适合咨询的情况


第十四条(服务使用时间)
1. 在无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故障,或者其他特殊事由的情况下,会员可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使用服务。但是,因设备检修等公司必要情况,或因设备故障、服务使用暴增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使用服务受阻时,可能限制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务。
2. 公司有权单独规定所提供服务中的部分服务使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应提前公告或通知会员。


第十五条(服务使用责任)
会员不得使用服务进行销售非法商品的营业活动,特别是不得通过黑客、赚钱广告、淫秽网站进行商业行为,或进行商用S/W非法发行等行为。对于因违反该规定而产生的营业活动结果、损失、有关机关下达的法律措施等,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终止提供服务
公司欲停止网站服务时,公司应自欲停止服务之日(终止服务日)起1个月前,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之通知方法通知会员。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七条(著作权的归属及使用限制)
1. 网站制作的著作物相关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网站运营方,即公司所有。
2. 针对会员经使用网站获取的信息,会员不得在未事前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复制、发送、出版、发行、播放等其他方法进行营利行为或向第三方使用。


第十八条(本条款未规定事项)
本条款未规定事项和本条款解释相关内容遵循相关法令或商业惯例。


第十九条(损失赔偿)
在服务使用方面,公司仅在免费服务的情况下无需对会员发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免责条款)
1. “公司”若因自然灾害或类似不可抗力而导致无法提供服务,可免除服务提供相关责任。
2. 对于因会员归责事由导致服务使用出现障碍的情况,公司概不负责。
3. 对于会员未取得使用服务预测收益或因通过服务所获资料而蒙受损失的情况,公司概不负责。
4. 在服务使用方面发生的用户损失中,因会员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的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准据法及协议管辖)
对使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提起诉讼时,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本条款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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